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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口考

論文口考三階段:

快速連結:口考申請注意事項口考當天應備文件口考結束後



一、口考申請條件

1. 通過論文大綱發表後的下一學期,可申請學位考試(論文口考)。
2. 通過「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需完成的線上課程,請詳閱規則及使用說明手冊。(106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


研究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規則 This is an image
「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學生使用手冊 This is an image


3. 通過「論文比對系統」(快刀中文原創性比對系統)。

• 系統:https://lib.ppvs.org/fgu.html
• 使用說明手冊:https://reurl.cc/AkKV9j


二、口考申請
以教務處網頁公告之「研究生畢業暨離校注意事項」為主
含離校流程、電子檔上傳須知、學位考試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清單、論文格式檢核清單及論文格式說明 (110.01更新)

口考申請一律採線上申請(學生系統)→列印紙本跑流程
詳情請見下方第(四)點口考流程


「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以教務處教學行事曆公告為主。系所及相關單位仍需1-2週辦理,故最晚於考前2週或第16週以前向系辦提出申請。

(一)應備文件:

1.「學位考試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清單
2.「學位考試申請表」
,皆採用學生系統申請完成後列印 (請見下方【口考申請步驟】)
3. 「指導教授推薦書 This is an imageThis is an image 由線上申請系統中下載後列印,若系統中的中、英文論文題目的格式不正確,請下載檔案後列印
4. 「學分審核表」  完成線上申請後下載
5.「學術倫理教育課程」之修課證明 (106以前入學者不需修課)
6.「學術論文相似度比對檢核表」+「論文比對系統(快刀)」報告封面頁(僅需列印有「比對資料的比例圖」之封面頁即可,無需整份列印) 
  *須 指導教授 於檢核表上簽名*
7.論文初稿一本+「論文格式」檢核清單(若無裝訂僅需列印後夾好即可)需包含封面This is an imageThis is an image書背This is an image、摘要(500-1000字)、目錄、內文,除了封面、指導教授推薦書、口試委員審定書之外,其他每一頁均需加浮水印:浮水印This is an image ,請依「論文格式檢核清單」上說明逐一檢查清楚

8.「學位考試申請應備文件」檢核清單
 

***切記一大原則***
口考後,所有文件的論文題目皆須一致,若有任何不一樣的地方都會被退件




(二)申請時間:
1. 開學第一天~第18週的最後一天期間皆可提出申請(以教務處公告之行事曆為主)。
2. 請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考日期、時間、口考委員(若系統無校外委員資料,須向教授索取教師證號碼,供系辦建檔)。
3. 提出申請後,流程需5-7個工作天,所以至少於考前2週應提出申請


(三)口考時間:
1. 開學第一天~學期末(上學期:1月31日/下學期:7月31日→扣除假日)。
2. 若口考時間在寒、暑假,那麼最晚要在第16-17週提出口考資料給系辦。


(四)口考申請步驟:
1. 進入學生系統→「論文/畢業/休退」→「論文申請」→點選「1.論文申請按此申請論文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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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寫論文題目、預計離校年月
注意:所有申請文件的論文題目必須一致,若是口考時論文題目修改,除了申請書之外,所有文件皆需重印重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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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寫指導教授及口考委員資料

*可以先詢問系辦是否有口考委員資料,若系辦沒有可詢問指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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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關資料無誤可進行:表件列印作業

這是一張圖片

5.列印「學分數審核表」後,請如實自審學分:

(1)必修6學分。
(2)選修14學分。
(3)畢業門檻需修滿但不計入必選修學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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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請見:學位考試線上系統操作手冊-學生端 (教務處)


(五)口考前置作業
1. 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 (一份)請從學生系統的口考申請處列印
2. 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 (一份)請從學生系統的口考申請處列印
3. 學位考試委員評分單(每位委員一份)  (碩士至少3位,博士至少5位)請從學生系統的口考申請處列印
4. 委員聘函:由系辦製作,申請流程跑完,系辦會通知學生領取,請置於給委員的資料中。
5. 委員口考費用收據:由系辦製作,申請流程跑完,系辦會通知學生領取;請委員簽名並填寫資料,考完立即交還系辦。
6. 110學年度起,依學校規定所有審查費用、車馬費用,皆由學校直接匯入教師帳戶。
7. 考後所有資料全部交給系辦影印、掃描留存一份


注意!! 如果口考當天,有被修改題目者,
請通知系辦從系統退件,由學生輸入新題目之後,
再重新列印 推薦書、審定書 及 評分單!!! 務必請委員在新題目的文件上簽名
(成績報告單不用重簽,上方有新題目的填寫欄位)


(六)口考當天應備資料:
1. 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一份)
2. 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一份)
3. 學位考試委員評分單 。(每位委員一份,博士至少5位)
4. 委員聘函:考前請向系辦索取,每位委員皆有一張聘函。
5. 委員口考費用收據:請向系辦索取,請委員簽名並填寫資料,考完立即交還系辦。

6. 考後所有資料全部交給助理影印留存一份。


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 This is an image  This is an image (一份)
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 This is an image  This is an image (一份)
學位考試委員評分單 This is an image  This is an image (每位委員一份)


三、口考結束:
(一)修改好論文後,請指導教授在「考試成績報告單」下方之確認是否修改完畢後簽章,再交給助理、主任蓋章。
(如寒暑假不易聯繫指導教授,可請老師同時先簽「離校申請書」)

(二) 將學位考試相關文件之正本繳回教務處,教務處將能準備製作畢業證書:
1. 「學位考試申請表」(附歷年成績及累計學分數審核表)
2. 「論文指導教授推薦書」
3. 「學位考試委員評分單」(口試委員須與學位考試申請表相符)
4. 「學位考試成績報告單」(須經學位考試委員簽名,及指導教授簽名確認論文已修改完畢後,送系所承辦人及主管簽章)
5. 「論文口試委員審定書」

(三) 至本校圖書館「碩博士論文系統」登錄資料,上傳完成後,請直接在線上列印博碩士論文同意書。
註:圖書館在學期末辦理多場論文上傳系統說明會,請同學自行報名參與;若有上傳問題,請直接詢問圖書館03-987-1000轉1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