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口考
论文口考三阶段:
快速连结:口考申请注意事项 → 口考当天应备文件 → 口考结束后
一、口考申请条件
1. 通过论文大纲发表后的下一学期,始得申请学位考试(论文口考)。
2.依本校「硕、博士班研究生学位考试办法」之规定,自106学
修习学术研究伦理教育相关课程之方式说明如下:
- 至「台湾学术伦理教育资源中心」线上平台修习指定课程,课程
总测验成绩达及格标准,即可取得线上修课证明;若已修过相关课程 且出示修课证明者,得经各系所同意免修。 - 登入该中心网站(https://ethics.moe.
edu.tw/),身分选「必修学生」,帐号为学号,密码默认学 号末5码。登入后请至「课程专区→我的课表」,将课程修毕并进行 总测验,通过请下载修课证明。
3. 论文须经过线上防止剽窃系统之侦测比对,获指导教授认可,并
论文原创性比对系统入口网址:https:/
,登入帐号密码
(★请特别留意:论文的档名必须与论文题目完全一致,不得任意调整,否则教务处会要求重新上传)
注意!!
1. 上传时,请注意论文档案的「档名」一定要与「论文题目」一模一样,否则会被退件
2. 如果档案太大要等非常久,可以 (1) 复制一个档案,将图片都删除再上传 (2) 将档案拆成2或3个,分开上传,档名后面可以加注「-1」、「-2」以此类推
3. 比对结束后,系统会产生比对报告书,请下载之后,将「快刀中文相似度比对报告书」的第1页印出来(有圆饼图的),附在申请资料中即可,不用整份报告都印出来
4.相似度以不超过30%为原则;相似度超过30%者,应由院长或主任会同指导教授组成三位以上教师组成论文审查小组进行审查,确认无违反学术伦理之情形,方能进行口试,比对报告须另提供学位考试口试委员参考。
二、口考申请
以教务处网页公告之「研究生毕业暨离校注意事项」为主
含离校流程、电子档上传须知、学位考试申请应备文件检核清单、论文格式检核清单及论文格式说明 (110.01更新)
口考申请一律采线上申请(学生系统)→打印纸本跑流程
详情请见下方第(四)点口考流程
「学位考试申请截止日」以教务处教学行事历公告为主。系所及相关单位仍需1-2周办理,故最晚于考前2周或第16周以前向系办提出申请。
(一)应备文件:
1.「学位考试申请应备文件」检核清单
2.「学位考试申请表」,皆采用学生系统申请完成后打印 (请见下方【口考申请步骤】)
3. 「指导教授推荐书」 由线上申请系统中下载后打印,若系统中的中、英文论文题目的格式不正确,请下载档案后打印
4. 「学分审核表」 完成线上申请后下载
5.「学术伦理教育课程」之修课证明 (106以前入学者不需修课)
6.「学术论文相似度比对检核表」+「论文比对系统(快刀)」报告封面页(仅需打印有「比对资料的比例图」之封面页即可,无需整份打印)
*须 指导教授 于检核表上签名*
7. 「论文格式」检核清单(若无装订仅需打印后夹好即可)需包含封面、书背
、摘要(500-1000字)、目录、内文,除了封面、指导教授推荐书、口试委员审定书之外,其他每一页均需加浮水印:浮水印
,请依「论文格式检核清单」上说明逐一检查清楚
8. 论文初稿一本:在申请阶段,教务处会需要检查"论文格式",论文的次序请一律按照教务处提供之规范做排序→请点此连结之「附件三」
所以论文内容尚未完成也没有关系,可以选择找厂商印制成正式的论文,也可以自行打印,用长尾夹固定(需要另印"书背"1张)
注:论文完成之后,请自行缴交给指导教授与口试委员各1本
以上表格中,需亲笔签名处:
指导教授有3处需要签名:「②论文申请表」、「③指导教授推荐书」及「⑥相似度比对检核表」
学生有5处需要签名:「①申请应备文件检核表」、「④学分数审核表(2个字段)」、「⑥相似度比对检核表」及「⑦论文格式检核表」
***切记一大原则***
口考后,所有文件的论文题目皆须一致,若有任何不一样的地方都会被退件
注意!!若是口考当天有被「修改题目」者,请通知系办从系统退件,至学生系统输入新题目后,再打印以下需重签之文件请委员签名
1.「②申请表」上的论文名称,请手动修正为新题目,并请指导教授在修正处签名
2.「③指导教授推荐书」修正题目后,请指导教授重签,但日期要押与旧文件"同一天" (不可擅自改为口考日期,押错日期要再重印重签)
3.「考试委员评分表」:在新论文题目字段中,填上新题目
4.「成绩报告单」:在新论文题目字段中填上新题目,指导教授需在对应字段中签名
5.「论文口试审定书」:重新打印请所有委员重新签名
6.「⑥相似度比对检核表」要更新题目后,请指导教授重签,且论文档案需更新为新题目后,重新上传进行比对,再将新报告提供给系办
(二)申请时间:
1. 开学第一天~第18周的最后一天期间皆可提出申请(以教务处公告之行事历为主)。
2. 请与指导教授确认口考日期、时间、口考委员(若系统无校外委员资料,须向教授索取教师证号码,供系办建档)。
3. 提出申请后,流程需5-7个工作天,所以至少于考前2周应提出申请。
(三)口考时间:
1. 开学第一天~学期末(上学期:1月31日/下学期:7月31日→扣除假日)。
2. 若口考时间在寒、暑假,那么最晚要在第16-17周提出口考资料给系办。
(四)口考申请步骤:
1. 进入学生系统→「论文/毕业/休退」→「论文申请」→点选「1.论文申请按此申请论文考试」
2.填写论文题目、预计离校年月
注意:所有申请文件的论文题目必须一致,若是口考时论文题目修改,除了申请书之外,所有文件皆需重印重签。
3.填写指导教授及口考委员资料
*可以先询问系办是否有口考委员资料,若系办没有可询问指导老师。
4.相关资料无误可进行:表件打印作业
5.打印「学分数审核表」后,请如实自审学分:
(1)必修6学分。
(2)选修14学分。
(3)毕业门槛需修满但不计入必选修学分中。
*详细请见:学位考试线上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 (教务处)
(五)口考前置作业
1. 论文口试委员审定书 (一份)请从学生系统的口考申请处打印
2. 学位考试成绩报告单 (一份)请从学生系统的口考申请处打印
3. 学位考试委员评分单(每位委员一份) (硕士至少3位,博士至少5位)请从学生系统的口考申请处打印
4. 委员聘函:由系办制作,申请流程跑完,系办会通知学生领取,请置于给委员的资料中。
5. 委员口考费用收据:由系办制作,申请流程跑完,系办会通知学生领取;请委员签名并填写资料,考完立即交还系办。
6. 110学年度起,依学校规定所有审查费用、车马费用,皆由学校直接汇入教师帐户。
7. 考后所有资料全部交给系办影印、扫描留存一份。
注意!! 如果口考当天,有被修改题目者,
请通知系办从系统退件,由学生输入新题目之后,
再重新打印 推荐书、审定书 及 评分单!!! 务必请委员在新题目的文件上签名
(成绩报告单不用重签,上方有新题目的填写字段)
(六)口考当天应备资料:
1. 论文口试委员审定书。(一份)
2. 学位考试成绩报告单。(一份)
3. 学位考试委员评分单 。(每位委员一份,博士至少5位)
4. 委员聘函:考前请向系办索取,每位委员皆有一张聘函。
5. 委员口考费用收据:请向系办索取,请委员签名并填写资料,考完立即交还系办。
6. 考后所有资料全部交给助理影印留存一份。
论文口试委员审定书
(一份)
学位考试成绩报告单
(一份)
学位考试委员评分单
(每位委员一份)
三、口考结束:
(一)修改好论文后,请指导教授在「考试成绩报告单」下方之确认是否修改完毕后签章,再交给助理、主任盖章。
(如寒暑假不易联系指导教授,可请老师同时先签「离校申请书」)
(二) 将学位考试相关文件之正本缴回教务处,教务处将能准备制作毕业证书:
1. 「学位考试申请表」(附历年成绩及累计学分数审核表)
2. 「论文指导教授推荐书」
3. 「学位考试委员评分单」(口试委员须与学位考试申请表相符)
4. 「学位考试成绩报告单」(须经学位考试委员签名,及指导教授签名确认论文已修改完毕后,送系所承办人及主管签章)
5. 「论文口试委员审定书」
(三) 至本校图书馆「硕博士论文系统」登录资料,上传完成后,请直接在线上打印博硕士论文同意书。
注:图书馆在学期末办理多场论文上传系统说明会,请同学自行报名参与;若有上传问题,请直接询问图书馆03-987-1000转1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