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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生申請資格
學士班
申請者需具備您所在國家認可的正式高中或以上學歷。
貼心提醒: 辦理簽證時需要提交學歷證明,請確認您的學歷為國家認可。如有疑問,建議向台灣駐外館洽詢喔!
碩士班、博士班
申請前,請至台灣教育部網站查詢您的學士/碩士學歷是否為台灣教育部認可之學校,符合資格方可申請。
查詢網站:教育部國際學歷認證
參考名冊
以下為各地區認可學校的查詢名單:
溫馨提醒: 如有不清楚的部分,歡迎隨時聯繫我們,我們很樂意為您解答!
語言能力門檻注意事項
1. 英文授課 (碩士班英文組)
申請英文授課的系所及學位學程需提供以下英文能力證明:
- 歐洲共同語文參考架構 (CEFR) B1
- 或其他相關的英文能力檢測證明
備註1: 英語系國家人士、以英語為母語者,或提供的學歷證明為全英文授課者,可免提交英文能力證明。
備註2: 英語系國家定義為英文為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的國家,依據外交部官方名單為準。
2. 中文授課
申請中文授課的系所及學位學程需提供以下中文能力證明:
- 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 A2
- 或其他相關的中文能力檢測證明
備註: 中文為母語者,或提供的學歷證明為全中文授課者,可免提交中文能力證明。
貼心提醒: 請根據所申請的課程類型提交符合要求的語言能力證明,讓申請過程更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