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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考


一、研究生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經本系組織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得申請參加博士候選人資格考試。
  1、 修滿20學分。
  2、 通過本系第一外語(英文或中文)以及第二外語(例如德文、法文、日文)能力檢定。
  3、 通過主修佛教傳統的經典語文能力測驗(例如梵文、巴利文、藏文、佛典漢語)。
  4、 於具審查制度之學術刊物發表一篇以上論文。

二、博士班研究生入學後可提出申請本系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考生須於每學期開學後四週內提出申請,15-17週內舉行考試。
三、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注意事項,請見【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辦法】。

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試辦法 This is an image
博士資格考申請表 This is an image  This is an image  (由學生填寫)

博士生資格考「筆試」出題方向表 (由系辦填寫交由指導教授填寫)

博士生資格考「專題報告」出題方向表(由系辦填寫交由指導教授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