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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部课程资讯

【大学部学程架构说明】
 
大学部之课程采用「学程化」方式修课,也就是在大学四年内,修满5个学程、满128学分即可毕业
本系大学部修课条件如下:
  毕业学分数应修满 128 学分
  一、 修满通识教育课程 32 学分(需留意各学门应修学分数)
  二、 修满院、系学程 73 学分 (共四项学程)
    必修学程
     佛教学院「佛教学院全人实践学程」,为学院的基础必修课程,共 20 学分
     佛教学系「佛教系核心学程」,为系所基础必修课程,共 29 学分
    选修学程 
     佛教学系「佛教经典与思想学程」,需修满 24 学分
     佛教学系「佛教文化与应用学程」,需修满 24 学分

     
两款选修学程各修满 24 学分即可,如果想要选修其他系所的学程,
至少本系学程要修一款、再另外加上其他系所的学程一款
(但外系学程规定不一样,应留意应修学分,以及是否能修满128学分)

每一年的学程制度稍有变化,请以入学的学年度「修业规定」当中的说明为主
想要更清楚得了解 「学程到底是什么?」请下载「学程手册」浏览详细说明↓

【大学部】修业规定与课程架构
入学学年度 修业规定 课程架构  学程手册
学号前3
113 113学年度修业规定  113课程架构   
112 112学年度修业规定  112课程架构     
111 111学年度修业规定 111课程架构 111学程手册
110 110学年度修业规定 110课程架构 110学程手册
109 109学年度修业规定 109课程架构 109学程手册
108 108学年度修业规定 108课程架构 108学程手册
107 107学年度修业规定 107课程架构 107学程手册
106 106学年度修业规定 106课程架构 106学程手册
105 105学年度修业规定 105课程架构 105学程手册


其他大学部相关法规或表单下载:

1. 佛教学系学士班修读学、硕士一贯学程须知 (五年一贯)   申请表
  
  五年读完大学及硕士。大三下学期时,符合申请资格者,可提出学硕一贯申请,申请通过者可以在大四开始修读硕士学分,大学部毕业后经考试录取硕士班者,最快可在硕士一年级毕业。

2.     
低年级选修高年级申请表

  
大三学生选修研究所课程,
大四学生请迳上选课系统选课

3.
   抵免(含国际学程) 操作说明

4.   弃选 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