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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授
选定指导教授流程及注意事项
1.指导教授条件:
自二年级起得选定指导教授,于上学期 10 月底以前,下学期 3 月底以前缴交「论文指导教授同意书」,在未选定指导教授之前,由系主任或主任所指定的老师担任代理导师。
选指导教授前,请阅读【论文指导教授办法】。
依本系博士班修业规定第 5 条规定:
本系博士班研究生可于第二学年起上学期10月底前,下学期3月底前缴交「论文指导教授选定表」,经指导教授及系主任签证后,方得于次一学期进行外语及经典语文能力测验之申请。指导教授因故更换时亦同。指导教授以本系专兼任副教授(含)以上之教师为原则,但经系主任同意,得请其他系所教师担任。如拟请本系荣誉教授及校外教师担任指导教授,须经本系系务会议同意,本系并得要求以本系教师共同担任指导教授。未如期提出指导教授之申请者,将由系方指派指导教授。
2.如何找指导教授?
可向系上老师讨论您想要撰写论文的方向,在较确认方向及内容后,准备以下文件,询问老师指导之意愿。
佛教学系学位论文纲要
一、论文主题名称
二、说明论文的问题意识、于佛学研究之价值或重要性
三、概述论文每章目次和各章之关联性
四、核心参考书目
3.指导教授同意书:
若欲请校外教师指导者,需经系务会议审议是否须由本系教师共同指导,故请备妥论文方向、题目、欲选定之指导教授基本资料及研究方向,请系办提出申请。
4.共同指导教授同意书:
如由两位指导教授共同指导,请下载【聘请共同指导教授申请表】
由2位教授签署后缴交至系办。


若请2位老师指导时,应有一位为主要指导教授,一位为共同指导教授,则:
「论文指导教授同意书」为主要指导教授签立。
「聘请共同指导教授申请表」为主要指导教授及共同指导教授2位皆签立。
「聘请共同指导教授申请表」为主要指导教授及共同指导教授2位皆签立。
*若欲大幅度变更论文题目,或变更指导教授,请填写【论文异动同意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