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授
硕士生选定指导教授流程及注意事项
依本系「修业规定」第五条第二项:
自第三学期起得选定指导教授,于上学期 10 月底以前,下学期 3 月底以前缴交「论文指导教授同意书」,在未选定指导教授之前,由系主任或主任所指定的老师担任代理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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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授条件:
以佛光大学专任及兼任教师为主,若找校外教师指导,须先向系办报备,经系所教师开会讨论后,依决议办理。
选指导教授前,请阅读【论文指导教授办法】。
依本系硕士班修业规定第 7 条规定:
论文指导教师以本系专任教师担任为原则。但经系主任同意,得请其他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资格之教师担任。如拟请校外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须经系务会议通过;本系并得要求以本系教师共同担任指导教师。 -
如何找指导教授?
可向系上老师讨论您想要撰写论文的方向,在较确认方向及内容后,准备以下文件,询问老师指导之意愿。
佛教学系学位论文纲要
一、论文主题名称
二、说明论文的问题意识、于佛学研究之价值或重要性
三、概述论文每章目次和各章之关联性
四、核心参考书目
请填写,并缴交到系办。
注:请依照「论文指导教授同意书」之第2页说明,先行提交论文纲要方可与指导教授讨论论文方向及确认指导意愿。 -
指导教授同意书:
确认教师指导意愿后,即可下载指导教授同意书,输入论文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不一定要、论文题目暂定即可,毕业论文口考前皆可调整),打印后请指导教授签名,缴交至系办。
【论文指导教授同意书】
4. 共同指导教授同意书:
如由两位指导教授共同指导,请下载「共同指导教授同意书」(同第3点说明办理)。
【聘请共同指导教授申请表】由2位教授签署后缴交至系办。
若请2位老师指导时,应有一位为主要指导教授,一位为共同指导教授,则:
「论文指导教授同意书」为主要指导教授签立。
「聘请共同指导教授申请表」为主要指导教授及共同指导教授2位皆签立。
*若欲大幅度变更论文题目,或变更指导教授,请填写【论文异动同意书】
,经指导教授签章后缴至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