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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口考
硕士生大纲口考
一、申请大纲口试时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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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老师同意后,请填写【大纲发表申请表】 ,并缴交到系办。
指导教授将会至少指定一位教师担任口考评论人,评论人字段仅须填写评论人姓名,勿填指导教授姓名。
大纲口考申请时间:
第一学期 11 月 15 日前
第二学期 04 月 15 日前
大纲口考考试期间:
第一学期为 12 月 01 日至 12 月 10 日
第二学期为 05 月 01 日至 05 月 10 日 -
大纲口考前一、两个礼拜,请将自己的大纲资料寄给评分委员,并与委员们确认口考时间及地点。
二、大纲口试时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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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审查结果为「论文尚需修订」,则在老师规定期限内缴交【论文大纲修改完成同意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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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口考后,请自行留存评分表复本,将评分表正本缴交至系办。
【大纲考试时间】可参考:
研究生发表时间15分钟
讲评人与指导教授给予讲评及意见各5-10分钟
提问时间:5-10分钟
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实质上仍请指导教授订定发表时间规则。
*已通过论文大纲口考者,可于每学期开学日起至第16周结束前,申请学位考试(论文口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