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 Heirman安海曼教授專題演講:「僧團日常生活中的動物:從印度到中國」

佛光大學佛教研究中心於2026年3月30日舉辦「國際專家學者專題講座」,邀請比利時根特大學(Ghent University) Ann Heirman教授蒞校演講,以「佛教寺院中的動物:從印度到中國——以牛與狗為例」為題,從律藏文獻出發,探討佛教僧團與動物之間的關係,以及戒律如何形塑寺院生活與倫理實踐。

首先安海曼教授以多部佛教律藏為研究基礎,包括巴利律、說一切有部律、四分律、摩訶僧祇律等,從跨部派與跨文化的比較視角,分析佛教戒律中對動物的規範與態度。安海曼教授表示,律藏雖帶有規範理想性,旨在建構理想的僧團生活,但同時也保留大量日常實踐的細節,為重建古代寺院生活提供了重要線索。

在「牛」的討論中,安海曼教授說明其在佛教文獻中的多重意義。一方面,牛常被視為污穢且具「動物性」的存在,僧團須透過圍牆、門戶等設施與其保持距離;另一方面,牛在現實生活中又具有高度實用性,例如用於耕作、運輸,甚至其糞便可作為建築與清潔材料。此外,乳製品被允許作為醫療與日常所需,而皮革則受到限制,反映出佛教「不殺生」倫理與實際生活需求之間的張力。在「狗」的部分,則展現更為複雜的關係。律藏中既記載狗會偷食、吠叫、具攻擊性等行為,也同時出現與人建立友善互動的情形。戒律對狗肉多持禁止態度,並規範僧人不宜攜帶狗進入社會場域,以維護僧團形象。同時,關於「放生」的案例亦顯示,即使出於慈悲心釋放動物,仍涉及財產歸屬與戒律界線的複雜問題。

安海曼教授亦進一步探討唐代律宗大師道宣(596–667)對動物議題的詮釋。安海曼教授指出,道宣在《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中強調不殺生與慈悲心的重要性,並對僧團飼養動物的行為提出批判,認為若出於不當目的(如捕鼠),則可能構成「惡律儀」,顯示中國佛教對戒律倫理的深化與在地化發展。透過牛與狗的具體案例,呈現佛教戒律中「不殺生」、「不傷害」與「慈悲」等核心價值,如何在實際生活中被理解與調整,並揭示佛教由印度傳入中國後,在不同文化語境中對動物倫理的再詮釋。

這是一張圖片



這是一張圖片

這是一張圖片